我是一個出軌的女人,但我真沒覺得我做錯了什麼。
我結婚二十二年了,兩個孩子,閨女上大二了,兒子不願意上學,在北京打工,在不知道內情的人眼裏應該說我是幸福的吧!但是隻有我自己知道這麼些年是怎麼過來的,剛結婚時候因為老公家裏情況比我娘家要好一點,於是他就非常的看不起我娘家的每一個人,每一次在我娘家,家裏人為了我都得看他的臉色。就是這樣他還不滿意,在家裏還經常會家暴,有一次還在我媽家當著家裏人麵打我,真的讓我很難受。
可是因為我們都是農村的,離婚在別人眼裏是特別不好、特別丟人的一件事情。即使他每一次無緣無故的打我,用皮帶把我身上抽得烏紫爛青的,我也沒想著離婚。我性格比較軟,不會罵人也不會講理更不會胡鬧,打完以後我還是該幹活幹活該做飯做飯,因為他們家人都對我挺好的,我們一直也沒有分家。
我媽家人也知道我在他跟前沒有一點說話的權利,也不是沒想過離婚,可他們都說為了孩子,孩子還小,就這樣一直委屈的過著,一直本本分分的過著。直到六年前吧,遇到了那個他,他也是有家庭的人,因為孩子大了,我們都出去打工,他是我們的老板。剛開始是他追求的我,我沒有理他,後來時間長了我感覺有人關心真好,我沒有得到的丈夫的關心照顧全在他身上都得到了,再後來就是我老公知道這個事了,我的日子就更不好過了,變本加厲的打我侮辱我。
也許你們感覺我是自作自受,因為出軌,該挨打!但是我感覺我真的不是一個賤人,都是他把我逼到這一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