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與前任從大一就走在一起了,因為讀的是大專,所以到畢業時,他選擇了專升本,到另外一個城市去讀書了,他曾勸我一起考,可我覺得還是算了,我不想再讀下去,就出來工作了,他一直對我很好,即便我比他早出來,可他還是會經常給我寄吃的,買東西。但我覺得異地令我覺得很沒有安全感,後來我遇見了高中的初戀,初戀說對我還有感覺,希望我們能恢複到以往,我想了想,畢竟我們在同個地區,或許這樣會更好吧!然後我就跟異地男友提出分手了。沒想到異地男友卻說他會一直等著我,不會放棄的。我也是蠻感動的,不過,後來他還是交了個新女友,是他們學校的,我竟然滋生出不爽感覺,每次看到他朋友圈曬出恩愛照片,我就很難受,我才發覺他才是我最該珍惜的那個人,特別是與初戀在一起後,早就沒有當初那種歡喜感了,而我總覺得前任心裏還是有我的,我到底該不該將前任奪回來呢?
答:為何人在身邊時,就是不能感受到對方的好,非得分開了才能驗證對方的愛。說句不好聽的,這種行為還是很白蓮花的,是你自己選擇放棄前任的,現如今看人家過得很好,才又說著還愛著,值得你珍惜這種話,不覺太過虛偽了嗎?而且你現在和初戀分了沒?若是沒有,你不是又傷害了另一個男人。你前任現在有了新的生活圈子,就不要再去鬧騰,打擾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