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剛見了一個人,曾經我心中的男神,我用盡力氣愛過的人。曾經看了他空間的每一篇文章,被他的文字、深邃的思想、灑脫不羈的性格、飛揚的文字所吸引,他就是一個非常獨特、自由的人,我被迷得神魂顛倒。
那會他的空間裏寫滿了和前女友的點滴,兩個都是比較文藝的人。而那個時候我就像一個自卑的醜小鴨,特別的土氣。我默默的看他的文章,關注他所有的動態,讀所有他讀過的書、看過的電影。
中間我們一直淡淡的聯係,當然主要是我主動。我來了深圳工作,談了男朋友,但是他一直在我的心底,代表一份美好的懷戀。19年元旦過後,他要來深圳出差,我很激動。但是已婚的身份讓我很是糾結。我還是非常喜歡他,我不知道他怎麼看我。
晚上吃完飯我們回到他的酒店附近,早就說好了約著一起喝酒的,沒有找到合適的地方,走了一圈之後,他提議去他房間喝,我默認了,跟著他走,所以大大方方的在便利店買了啤酒之後,一起走向酒店。
於是我們就淡淡的聊天,沒有任何的肢體接觸,沒有眼神碰撞。胡亂的聊天,其實我都忘了說了什麼,因為我的心是亂的,我完全不知所措。坐到12點,我說你早點休息,我也該回去了,於是叫車離開,他送我到樓下,大大方方的給我一個擁抱。
就是這一刻,我開始覺得非常不舍。坐上車我開始回味這所有的點滴,一方麵不舍,一方麵極其不淡定,回到家之後我們再聊了一會就各自睡了。
後來他又要飛走了,看他說起飛了,說上高鐵了,說到辦公室了,說下班快到家了。我感覺我又戀愛了一樣,遠方有人在牽掛,甚至我還特別期待他下一次的到來,但我已婚三年,我這麼想,真的對嗎?我要克製我自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