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和他在13年的時候認識,卻在16年才確定好關係。我空缺的那三年裏,他有過一個交往兩年的女友,甚至還訂婚了,隻是後來因為一些因素的影響,遂就分開了,那會的他和她應該是很相愛的,還各自在自己的胸口處刺了彼此的名字。
男友和前任分開半年多,便和我在一起了,我們交往的時候,他從不吝嗇對我的好,我是可以感受到的,他不是虛情假意,我也見過他的爸媽,人都挺好的,我可以感覺到他們對我的喜歡,甚至還說讓男友早日將我帶回家。他圈內的人我也大概都認識了,他與前任分開後,也沒有任何的糾扯關係,我們也曾談過心,他的確給我很多寬慰,我感受到他的真誠。隻是對於他胸上的名字,我還是無法不去在意。我知曉那段感情給他帶來很多傷,可他也應允過我,會將名字給紋掉的。讓我別總亂想,反正該沒的時候就會沒有了。
他的前任也的確不是那種會糾纏的人,分開後也沒有任何的糾葛,或許就是這樣過於平靜的狀態,也令我有些疑惑,甚至產生了煩躁感,我該知道的,自己如此心態不對,可心中總歸是無法忍耐他前任這事,我也不知該如何做了。
答:沒有那個姑娘會心大到不介意這事吧!你男友說“該沒的時候就會沒有”,或許也是在間接說明,他對前任還是有懷念的,畢竟與前任有過很美好記憶,最終卻以遺憾收尾。但你也不該無限期等待,或許給他設定一個期限,如1個月、半年等,期限到了就必須將紋身給處理掉,不然就是你離開。一個女人心中,如何能忍受得了自己的男友心中存留著兩個女人的痕跡,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