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事自由戀愛,我們在一起三年之後,我才告訴父母我談戀愛的事,但是在知道老公的家庭情況之後,父母堅決不同意我嫁給他。老公家在邊遠的山區,屬於一個貧困省裏的貧困縣,而老公家住在村裏,父母還拿著國家補貼的生活費。我們家不說有多麼富裕,但也算是過上了小康生活的,父母之所以那麼反對就是怕我嫁到那邊受苦。但我知道老公的不易也知道他是個優秀的男人他不會讓我受苦的,在我的堅持之下,我嫁給了老公,沒有收一分錢彩禮,不料我的堅持卻也是噩夢的開始。



  平時我們就在我們家所在的城市上班,隻有過年過節才偶爾回老公老家一趟。今年我懷了寶寶,老公說,這裏空氣質量不好,讓我回老家待產,那樣我婆婆也可以幫忙照顧一下我。本來我是拒絕的,畢竟農村的醫療條件、生活水平都是不可能和大城市裏相提並論的。但老公在這件事情上卻顯得特別固執,在和我商量我不同意之後語氣變得生硬,也不搭理我了,為了讓老公開心,我隻好答應了。




  剛到老家,婆婆待我挺好的,天天都是編著法子給我做特產吃,我超級愛喝婆婆煲的烏雞湯,自家養的烏雞就是和市麵上的不一樣。所有的家務活婆婆也不讓我碰,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於是就安安心心的養胎,準備待產。幾個月轉眼就過去了,我沒有受到孩子的太多折磨,期間和婆婆相處得也算愉快,唯一不如意的是婆婆隔三差五的問我要不要去做胎兒的鑒定,說了N多次不需要之後婆婆還是沒有死心,終於親手殺害了自己的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