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奉子結婚,兒子現在3歲了。我愛我的老公和兒子,我把他們看成是我的全部。我不知道我的老公愛不愛我,我隻知道他更愛他的媽媽。
我和老公認識的時候,當時他隻有1500元/月的工資,而且還要供他弟讀書。那時我年薪約5萬,但我沒有嫌棄他窮,我把我的錢跟他放在一起用了。有時候他弟弟的生活費啥的,還是我給的。我還給他弟買手機,每個月定時充話費。
他對他的家人很細心,三兩天都會給媽媽打電話,一打就是半個小時。他給他弟買八十塊的褲子,自己隻穿三四十元的。當時我還以為,他以後也會這樣對我。
後來我有了小孩,我媽要我們結婚,但他媽不同意,說要我們供完他弟讀書才能結。
後來我們結婚的酒店、婚車、酒席錢都是我家出的,他媽一分錢的彩禮都不給。他們老家的親戚朋友都覺得他家太過份了,於是回到他們村到處說,說我家有錢,他們家娶個有錢的媳婦,也說他們家一毛不拔,做人太過份之類的話。於是,婆婆就罵我給他們家丟光了臉,害得全村人都說他們家不對。
婚後婆婆不但要我們供小叔子讀書,還要我們還他們家十多年欠的債,我不願意。
我把我的錢拿來買房,不夠付首期,我媽就給了我兩萬,家電也是我家送的,他家什麼都沒有給我們。
結果入住新房的時候,婆婆指著我媽說:“結婚的時候你女兒夠丟我家的臉了,現在出錢買房,我沒叫你們出的,出了以後不許再提。”
“你明知道我家窮,誰叫你要嫁進來,嫁進來就是我家的人,就得聽我的話,幫我扶持這個家,”
“我本來就不同意結婚的,是你們自己貼錢嫁進我家來的。”……
這些都是她媽媽說的,老公在一旁聽了,不吭聲。
事後我問他為什麼不吭聲,他說:“我媽沒有說錯,我媽錯在哪裏了?”
從那時起,我再也沒有叫過婆婆一聲媽了。
婆婆的不講理在鄉下是遠近聞名的,家裏的幾乎所有親朋好友都和她斷絕關係,但老公從來都向著他媽,而且不許我有半點滿,否則就說我不尊重他媽,跟我吵架。
我家的事情全都是婆婆一人說了算,老公就像三歲的小孩,對他媽的話唯命是從,婆婆叫他對誰好他就對誰好。
我覺得在他們家自己就像奴隸一樣,沒有發言權。我用我的錢一路扶著老公走到今天,最近老公家裏政府要搬遷,正在統計人口分房分錢,卻沒有我的份。他們一家人都說我不夠關心老人家,不分給我。而老公也沒有吭聲,他同意他家人的做法。
我也想過離婚,可是兒子每天不見媽媽就找媽媽,不見爸爸就找爸爸,不能沒有爸媽。
他們的邏輯就是,什麼都是我的錯,就算婆婆有錯,也是因為我才使她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