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地地道道的是個城裏人。公公年輕的時候去了南方做生意,最後發家致富,生意越做越大,所以他們家的經濟條件還是很不錯的。我的婆婆是個老師,現在已經退休了,退休工資跟福利都很不錯。所以他們有空的時候,公婆就會一起出去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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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隻是一個本本分分的農村家庭出生的孩子。我的父母為了把我拉扯大,起早貪黑的幹著農活,每天都非常的辛苦。我們兩個家庭的差距也是非常大的。當初婆婆答應我們結婚,很大一部分的條件是因為我是個公務員,所以他才會答應我們的婚事。婚後我們有了一個兒子,而我媽隻有在我坐月子的時候來過一次,我家平常都很少來,因為我的婆婆看不起我的母親。因為這件事情,我沒少跟我的婆婆吵架,每次我媽都勸我說,不要跟她計較。

  兒子八歲生日那年,媽媽來到了家裏給她慶祝生日,婆婆在吹完蠟燭以後,大聲嚷嚷的說,要包2000塊錢給孫子當作生日禮物。還斜眼看我的母親,我知道他是為了讓我媽下不來台。這時候我媽從包裏拿出來兩萬塊錢的人民幣。他表示這些是給她外孫的,因為家裏這幾年動拆遷,得到了不少賠償?婆婆當場就閉嘴,一句話也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