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在大學認識的,那時候因為學生會的事情然後慢慢地有了聯係,然後兩個人漸漸地就變得越來越密切,越來越了解了,再後來,老公就開始追求我,我在他的追求下就和他在一起了。

  我倆大學畢業後也沒有分手,可算是打算了畢業季分手季的魔咒吧。我們在這個城市一起工作一起生活,兩年後,我們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了,於是就打算結婚。那時候我的父母並沒有反對什麼,因為他們覺得隻要我自己覺得滿意他們就讚同。而老公的父母除了沒錢,其他的地方也沒有什麼不好的,於是我嫁給他的時候,我沒有要他家的一分錢,我覺得我們做的已經很好了。

  後來結婚後我和老公依然在城裏打拚,幾年後我們終於買上了屬於自己的房子,我們真的很開心。因為我們是用我們自己的雙手掙來的,並沒有靠家裏的任何一點力量。後來,老公的弟弟也要結婚了,老公就這麼一個弟弟,於是我們就打算給多一點禮金,反正一生也就一次,我們給了5萬塊錢,然後他結婚那天我們還準備請假去參加。

  結果那天剛走到門口就聽見婆婆和別人在議論我和老公。說我們自己都在城裏買房了還隻給小叔子5萬塊錢,然後說我們真的是很小氣,然後一直在說我控製了老公的工資卡,說什麼我不願意多給,我和老公聽了真的是很生氣啊!怎麼可以這樣呢!

  這個婚禮我都不想參加了,怎麼會這麼想我們,並且五萬塊錢也不算少了好嗎?我結婚的時候你們給了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