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閑聊,談到我的前嫂子,讓我的心情低落了起來。說是前嫂子,就是我哥的前妻,她已經去世兩年多了,去世的時候才四十一歲,是因為嚴重的腎病引發腦血管破裂突然死亡。

  她是個很熱情的人,心直口快,卻唯有一點,讓我不敢苟同,那就是受父母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從來沒把自己的小家庭當作自己的家。她父母口裏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我以後的一切都是我兒子的。

這種思想有多可怕?她就這樣被父母“害死了”!.jpg

  她有個弟弟,是父母的寶貝,也是父母的全部希望。她父母經常告訴她,你要多為娘家出力,多幫襯弟弟,你兒子是他們家的人,得由他們家管。總之,她的小家庭在父母的嘴裏經常說的是“他們家”。而她也很認可這一論段,而且按照父母的指示執行。

  她和我哥結婚二十年,當年結婚的時候,她很猶豫,我哥比她大八歲,父母勸她,嫁進城,就不用在農村幹活了,可以過上好日子。戀愛後,我哥拿出積蓄給她買了戶口,又花錢給她在一個企業招了工,她終於也成了有工作的人了。

  剛參加工作去廠裏上班一個月,發工資的那天,她很興奮,沒想到,她父親要她必須工資上交給家裏。她懵了,還沒享受到領工資的喜悅,就一股腦地把工資全部交給了家裏。她父親振振有詞:“都有男朋友了,吃穿有度就得他供,工資要交家裏。”

  她並沒有覺得什麼不對,看到新衣服什麼的,就找我哥要,很理直氣壯。當時我就覺得有點三觀不合,我的家人是絕對不會這樣做的。戶口是我家買的,工作是我家買的,工資一來全部上交他們家,這想起來心裏就不是滋味。我隱隱覺得有那樣的父母在背後,他們今後的日子可能不會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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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後,他們結婚了。她的父親仍要求她把工資的一半交給娘家,我哥不滿了,結婚了還每個月給娘家錢,怎麼也說不過去。而且她父母也才四十多歲,並不是沒有勞動力。

  但她堅持要給,說父母養自己不容易,應該給錢。我哥終究拗不過她,隻好妥協。可是沒多久,她所在的那家企業倒閉了,她沒有了收入,這才沒有固定給娘家錢了。正好這時候她懷了孕,也就安心在家養胎待產了。

  生了侄子之後,她父母更是每天把“你給他們家生了個兒子,是功臣”掛在嘴上。當時我父母都還沒退休,要請保姆幫著。我哥說能不能請她媽來幫忙帶段時間,她拒絕了。說人家孩子都是奶奶帶,這是你家的孩子,我媽不可能來帶。當然她父母也是這個意思,說隻能帶自己孫子,外孫是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