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為女,在輕女的家庭中,最不得人重視,所以,當我出生後,媽媽隻看了我一眼,就在家人起哄下,將我送給一對無法生育的夫婦收養,還收了人家一大筆錢財。自此,我就和這個家的關係有了斷裂痕跡。

  媽媽說,我的存在,成了後來爸爸找情人的原因,因為我已經是家中的第二個女兒了,而且生我之時,她的身體似乎不怎麼好,奶奶加注在她身上痛,她都如數轉移到我身上。所以,沒到滿月,她就像送什麼邪惡物一樣,將我送走了。

母親固執地認為,因為我是女兒,才導致她一輩子不幸福

  我的養父母很喜歡我,雖然我不大懂得如何討別人歡喜,但是他們好不容易得了個孩子,就非常疼惜,自小就培養我彈琴學畫,也從沒瞞著我不是他們親生的事,隻是卻刻意抹去了親人對我的不喜這一事實。

  約莫12歲的時候,我去看過媽媽,帶著點點忐忑之心,我拎著一對東西,偷偷跑回去看了一眼。正好瞧見媽媽下地幹活,全身都有些許髒亂,我怯生生喊了句“媽媽”,誰知她就如惡魔般盯著我,直呼讓我滾,還說我認錯人。

  我有些不解,難道她對自己的子女如此厭惡?她多年未見我,一見我卻是如此憤怒,直接將手中的農具丟在田地裏,然後一路謾罵著回家。我也提溜著禮物,緊跟隨在她身後,回家後,我一言不發,將東西放在桌上。

  誰知,她一手就將禮物給扔到地上,繼續大罵,質問我回來幹嘛,還將她還得不夠慘嗎?然後絮絮叨叨地說著她這些年來過得多苦,爸爸和情人生了個兒子,想和媽媽離婚,媽媽不肯一直拖著,現在爸爸經常不歸家,在外和小三廝混著,而我有個姐姐早早就嫁人,也很少回家。家中就隻有奶奶和媽媽在,奶奶雖年紀大了,卻還常給媽媽使絆子,折騰媽媽。

母親固執地認為,因為我是女兒,才導致她一輩子不幸福

  看著她不過才將近40歲的,卻已如蒼顏老人,我心裏很難過,可我畢竟小,也無法為她做些什麼,我應允她等我長大後,有能力不會不管她的,讓她放心。

  可她顯然不信,多年的痛苦怨恨都給予了我,她固執地想,若是當初沒有我,或我是個兒子的話,那就沒有後來那麼多事了。她的執念讓我深覺害怕,我也沒敢多待,很快就又跑回養父母家裏。

  後來,我也繼續回去看她,或許是我去的次數多了,她也麻木了,可依舊沒給我好臉色。我總想著,哪天,我能賺錢了,她的日子就能改變,可惜,沒等我成長起來,她卻因為去和爸爸的情人吵了一架,回來出了事,人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