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關係符合“友誼”的定義,不是普通的交流和交往,真正稱得上“友誼”二字,那麼,成年男女之間純潔的友誼,有,但是極少。這是比婚姻和愛情,更可遇而不可求的一種情感。
除非兩人無論是在性格、年齡、閱曆、長相等等,各方麵都相差極其懸殊,或者通俗地講,對方“完全不是你的菜”,在這種前提下,有發展友誼的可能。
但是,這樣的兩人,他們為什麼要和對方發展友誼 ?不互相厭煩就不錯了。
所以,友誼的基本前提是要“有好感”,通俗講就是“喜歡”。
異性之間有了“喜歡”,那麼,在長期的交往中,非常容易發生“質變”。這個結論不需要例證,讀這篇文章的基本都是成年人,這已經是共識了。
我們看一下生活中的那些“關係”。
同學關係不是友誼,隻是同學;同事關係不是友誼,隻是同事;一般社交關係不是友誼,隻是一些必要的交往。這些異性之間的交往,都不是友誼。
友誼,是,即便沒有任何事情要談,也是可以隨意談心的、可以交換秘密的、可以互相關心的,可以一起吃飯、看電影、甚至是一起旅行的。隻有這些超越普通交往的,才稱得上是友誼。
以上,就基本捋順了“異性友誼”與普通的“異性交往”的區別。
我們都有一個共識:男女有別。
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我們因為一些必要的事情、需要與異性交往,那麼,等事情結束了、交流就終止了。不會有後續。除了平時禮貌範圍之內的寒暄、客套之外,不會有更深層的關心和關注。因為完全沒有必要那樣做。這才是正常的普通異性關係。
因各種必要交往(工作、項目對接等等)而相識的異性,在必要的交流(比如工作對接、客戶應酬)之後,如果依然常常各種“噓寒問暖”、各種過分地關心、關注,這就不符合異性之間的、基本社交規則和社交禮儀。
根本不用等到發展成“友誼”,僅上麵這些做法,已經是不懂規則了。基本可以假設,對方是有想要超越友誼的客觀意願的,而不僅僅是想要交朋友而已。
我在工作中,就曾經遇到過這種合作夥伴。因工作需要,一起開會、對接工作幾次,當時交流僅限工作範圍。
可是後來,他常常在微信上找我聊天,聊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各種關心……還直接在沒詢問我是否空閑的情況下,直接打電話跟我聊天。閑聊。我直覺不太正常。
一段時間之後,果然不出所料,又是約音樂會、約電影、又是約吃飯之類的 …… 我明確表示:我們隻是工作關係,不需要有這些工作之外的交往。他也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我了。我明確拒絕以後,基本上隻限於對接工作式的交流了。
在沒有“必要”發展友誼的情況下(實際上也很少有這種必要),卻想要和異性發展友誼,基本上都是以友誼為跳板的。
本來就是互相有好感、才構成了友誼的基礎,又是異性,那麼,在長期的交往中,前進一步,就是曖昧。
那如果本來就是同學、或者共事多年的同事呢?那也是一樣的,僅限於必要交往和交流就可以了,不需要發展什麼友誼啊。
很多的異性友誼,在婚前,基本上等同於“備胎”,是作為在遇到更適合戀愛和結婚的人之前,一個可以交流的異性朋友;而在婚後,如果到了婚姻的倦怠期,那就非常可能會變成“婚外情”的萌芽。
即便不越界,它依然是婚姻之外的“靈魂伴侶”式的存在了,因為是可以交心的好朋友啊。
這種關係很難被伴侶接受,會影響家庭穩定,所以,為什麼非要發展這種友誼呢?
若愛,請深愛,如棄,請徹底。不要曖昧,傷人害己。成年男女之間,純潔的友誼極少。我們一般人很難有那種幸運、和情感駕馭能力,為了不給自己的感情增加困難,最好還是和異性保持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