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風暴孫興原型案件始末

  孫興原型雲南惡棍孫小果,94年的時候還身為武警學校學生的他,10月16日夥同4名社會無業混混駕車遊蕩,在昆明環城南路強行把2女青年拉上車至呈貢縣境內輪奸。10月28日,孫小果因強奸罪被受審,隔年4月4日被批準逮捕。然而,因張小果背後有強大保護傘,95年12月孫小果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後來,孫小果依舊不改囂張火焰,97年4月在茶苑樓賓館908房強奸了一16歲女生。同年6月,孫小果在娛樂城906房強奸2女青年的其中一位,僅4天後他又強奸了那兩名女青年的另一個。

  據資料顯示,97年8個月內本應該在監獄服刑的罪犯孫小果,至少有過8起犯罪,包括強奸罪、故意傷害罪、強製猥褻侮辱婦女罪以及尋釁滋事罪等。98年,經法院審理,數罪並罰,判決孫小果死刑。

  隻是,令人十分意外的是,10後孫小果竟“亡者歸來”了。本該被執行死刑的他,10年間以“李林宸”的名字逍遙法外,先後陸續注冊餐飲公司及夜店。之後,孫小果當年的罪行被徹底揭露出來,2020年2月20日在萬眾矚目下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