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婚(child marriage),婚俗之一。是指未成年男女結婚的現象。世界許多國家曾流行過童婚。在印度、東南亞國家及阿拉伯國家極為盛行。舊中國童婚現象也很普遍。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20歲,女18歲,童婚被禁止。
全世界每年有上百萬未滿18歲的女孩子由家裏做主嫁作人婦。“童養媳”這種現象,在不同地區、不同宗教信仰和不同的社會階級都存在著。那些結婚過早的女孩通常都不會繼續接受教育。未滿18歲分娩女子的死亡率和嬰兒的死亡率都是非常高的。
大多數童婚發生在非洲、中東和南亞地區。
2011年國際婦女研究中心人口和健康數據統計顯示,在尼日爾、乍得和馬裏,有70%多的女孩結婚時未滿18歲。
印度集體童婚 警方幹涉遭毒打,請看下一頁
該統計還顯示,孟加拉、幾內亞、中非共和國、莫桑比克、布基納法索和尼泊爾的童婚率超過50%。
埃塞俄比亞、馬拉維、馬達加斯加、塞拉利昂、喀麥隆、厄立特裏亞、烏幹達、印度、尼加拉瓜、讚比亞和坦桑尼亞的童婚率在40%以上。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稱,全球“兒童新娘”中超過三分之一來自印度,半數以上來自南亞,大約有6000萬年輕女性在還未成年時就嫁人。印度、尼泊爾和巴基斯坦一些兒童10歲前已訂婚,甚至結婚。
在2015年要實現的八個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中有六個都直接受到童婚盛行的影響——消除極端貧困和饑餓;實現小學教育的普及;推動性別平等及賦權婦女;降低兒童死亡率;改善孕產婦保健狀況;防治艾滋、瘧疾和其它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