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不久,孫曉印就到北京上學。孫家以孫曉印是獨生子女為由要求安強做一個“上門女婿”,並要求安強把戶口遷到孫家名下。“還要我改名字,被我拒絕了。”安強說,但2011年3月安強還是把戶口遷到了孫家。隨後,孫智峰提出帶安強做生意,並要求安強去孫家生活。2011年8月,他離開孫家回到鹹陽,不久之後就到西安打工。
安強稱,那段時間,他和孫曉印隻是有名無實的夫妻。由於相隔異地,一般通過電話短信聯係,“隔兩三天、三四天打電話問問好不好”。
“他父親看管很嚴,我跟她獨處的時間很少。”安強表示,婚後孫曉印與他一直沒有同房過。
從2011年1月兩人經介紹認識,到一個月後登記結婚,再到2012年4月法院判決離婚,不過一年零三個月。
多一個戶口能多拿一些拆遷補償
在安強的姐姐安瑛看來,這樁婚姻完全是孫家為了利用安強的戶口“騙取”拆遷補償。
到了孫家之後,安強從街坊鄰居口中得知包括孫家在內的一片區域要進行拆遷,而多一個人能夠多分得一些拆遷補償款。
孫家的起訴狀稱,安強結婚的主要目的是“看到孫家經濟狀況較好,且所居住的村組可能因征地拆遷而獲得拆遷補償”。
但這與孫曉印的母親劉惠雲提供的證詞頗有出入。根據劉惠雲的證詞,見麵後孫曉印起初似乎並不願意結婚,“但我丈夫和我把女兒勸說了一陣子,我女兒比較聽話,也就勉強同意了。”“因我村可能要拆遷,為了盡可能多一些補償,就讓盡早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