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此後他也開始遭遇瓶頸,在拿手的搖滾風格外開始嚐試爵士翻唱,效果一塌糊塗;《以愛之名》變得了無新意。這時人們也應該發現另一個現象,他開始參加選秀節目,樂於為和自己當年一樣處境的選手提意見,不斷在現場示範,然後......話也越來越多了。

蕭敬騰《The Song》憋得實在太難受

  這時的蕭敬騰變成了娛樂明星,而不再是一個單純的歌者。對於一個需要吸金的圈中人而言,他做得不錯,可回頭再聽一下他最新專輯《The Song》,一種失望感覺撲麵而來。開場的《吻我吧》似乎在保持蕭敬騰求變心態,加入不少瘋克元素和電子效果,老蕭自己嚐試用很多假聲在主歌中玩花樣。這背後很多人開始脫帽致敬:從剛過紀念日的MJ到當下紅人賈老板,當然得加上前兩年熱門得很的搖滾樂隊魔力紅。

蕭敬騰《The Song》憋得實在太難受

雖說和方大同是好友,也不能這麼赤裸裸地向對方示愛吧。方大同真正創作的《說》卻沒有那麼多花樣,規矩地在流行框架內遊走,反而成為專輯裏少數能夠上到水準的流行作品。《我就是愛你》、《跟我玩》強調所謂“俏皮感”,但你聽到“你沒帶衛生紙,我幫你飄進來,我們是最佳拍檔”之類的歌詞,都有一種無法直視的羞愧感,難道潑糞事件給雨神留下如此深刻印象,以致在專輯裏還要拿來做為內容寫上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