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區和平穩定大局出發,中方在堅定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基礎上,始終致力於同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在尊重曆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通過協商談判解決有關爭議。
2002年,中國和東盟國家共同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各方承諾保持自我克製,不采取使爭議複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定的行動,並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它們的分歧。
美國南海三不建議 外交部回應,請看下一頁
當前,中國和東盟國家正在全麵有效落實《宣言》,並在《宣言》的框架下,穩步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進程。希望域外國家嚴守中立,明辨是非,並切實尊重地區國家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