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市場沒有那麼明確的先來後到。網民用之、棄之是瞬間決定並完成的事情,這也決定了互聯網行業的競爭一刻都不能停歇,因為喘息之間可能已經有幾十、幾百萬用戶的得失。激烈的競爭更需要公平合理的競爭規則,否則過於放任的競爭會讓互聯網行業變成屠場並最終走向壟斷。屆時,中國互聯網將從互聯互通的信息海洋變為一個個信息孤島,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互聯網精神在搜索引擎服務領域將不複存在。

法院判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內容:自由競爭的勝利

  在本案的判決書中法院寫道:規則的缺失會讓互聯網行業陷入“叢林法則”的誤區,但同時,市場競爭需要給每一個競爭者公平的競爭環境,即使是後進入市場的競爭者,也應該有公平的競爭機會,以免陷入“叢林法則”中強者可以任意欺淩弱者的誤區。判決書中還提到:360已經多次向百度表示要求修改robots協議,該主張是清晰明確的,而百度未能明確提出拒絕360的合理理由,故對《自律公約》簽訂之後,百度主張360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主張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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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案件中,法院在沒有明確的法律可以適用的情況下,表現出難能可貴的開拓精神和創新勇氣,捍衛了互聯網開放、平等的互聯網精神,為互聯網行業的自由競爭和健康發展開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