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表演是被老天“幫了忙”
在那樣一個傳統家庭,最初鄭羅茜提出要學表演時是不被支持的。“父母都擔心我學完以後找不到工作,而且我的親戚裏也沒有混演藝圈的,對於他們來說太陌生了。”按照父母最初的意思,女兒長大後最好也當老師,或者當律師,哪怕到銀行工作也比較穩定。但鄭羅茜自己喜歡文藝表演,從上學開始她就是班上文藝委員,是學校各類演出的活躍分子。如果不是受一位鄰居姐姐的“蠱惑”,鄭羅茜現在很可能正在像父母早期期望的那樣“穩定”工作著,但一切就是那麼巧合。
那位鄰居姐姐在附近的旅遊中專院校中讀表演班,有段時間,那位女孩兒總是去片場飾演一些角色,回來以後就繪聲繪色地講給鄭羅茜聽,“告訴我穿上古裝,在鏡頭前美美地表演一番,然後大家就能在電視上看到了。”鄭羅茜聽得入迷了......在填報中考誌願時,她在第一誌願上按照父母的要求寫了師範,在第二誌願上,她堅持按自己的興趣寫上了那所中專院校的表演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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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她的第一誌願以幾分之差落榜了,於是以班級前幾名的成績被第二誌願錄取。“父母最初也覺得挺難接受的,但錄取通知書都下來了,他們也沒辦法。而且看我自己挺高興,挺積極的,他們也就逐漸變得支持了。”不過,開學前老爸給她提了幾個要求:無論上什麼學校,文化課一定不能落下;不要私藏“小秘密”,學校、班級、自己有什麼事兒都要隨時跟父母溝通。“老爸是教政治的,所以他對我的思想品德、生活作風要求特別高,非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