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暑假的一天,我到外婆家對麵的小梅(受害女童之一)家玩,然後小青(受害女童之一)喊我和小梅去討錢,我們從荷葉鎮大馬路旁邊一個口子進去,來到一個男的家裏。這個男的喊我到他家的房間裏,要我睡在床上,那個男的用手摸了我一會,拿了5元錢給我,還給了小梅、小青每人1元錢。——受害女童小琴陳述

  每次猥褻後,給受害人幾十元不等“好處費”,還主動要求其帶朋友來玩。從2012年9月份,郴州桂陽兩名男子,以金錢為誘餌,將七名未成年女孩騙至出租屋進行猥褻。直至去年12月份,一名家長發現異常,報警後警方將兩人抓獲。

兩名男子以金錢為誘餌猥褻七名女童

  經警方調查,受猥褻的七名未成年女孩中,年紀最小的隻有六歲。這七名受害者中,僅有一名女孩在家長的逼問下道出實情。近日,郴州市桂陽縣人民檢察院對兩名男子提起公訴。

  譚先生(化名)是郴州桂陽人,對於6歲的女兒小琴(化名)寵愛有加。然而,令他感到憤怒的是,女兒卻遭陌生男子猥褻。

兩名男子以金錢為誘餌猥褻七名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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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29日,譚先生像往常一樣到學校接女兒放學,當晚回到家後,女兒卻告訴了他一個秘密,“她說有人摸她下半身,對方要她不要告訴爸媽。”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帶著女兒趕往縣城醫院檢查,“主要是看她有沒有受到傷害。”

  從女兒的描述中,譚先生了解到,這名中年男子外號叫“海螺螄”。於是,他趕到桂陽縣荷葉鎮派出所報案,“我當時很氣憤,但還是冷靜下來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