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因為朋友的女友在單位被人罵了幾句,雙方各自糾集了七八人打群架。結果,一男子用皮帶抽打另一男子臉部,致對方脫落八顆牙齒。虎丘區法院最近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故意傷害案。

  2013年11月28日下午4點多,還沒下班的小蒲接到朋友電話,朋友在電話裏火急火燎地向小蒲求救,不斷強調晚上自己要被人揍了,讓小蒲幫忙找人保護自己。

  小蒲在電話裏簡單問了問事情的原由,原來,這位朋友經常罵自己的女下屬,女下屬告狀到男朋友那兒去,人家男朋友要來找他算賬。

  於是熱情仗義的小蒲果真叫來了七八個人於當天晚上8點多守候在朋友單位門口,正好對方的人馬亦已到達,雙方旗鼓相當,一見麵就二話不說開打了。

  亂哄哄的情形之下,小蒲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覺得隻要是不認識的就是“敵人”,就糾住最先動手的一個小夥子,揮起自己腰上的皮帶就開始抽打,那小夥子當場就掉了6顆牙,滿嘴鮮血。

  小夥子也不甘示弱拿起手邊一塊磚頭就砸過來,鬧劇愈演愈烈,待雙方體力都耗得差不多了這才停手。

掉了6顆牙齒的小夥子被在場的其他同伴送往醫院,醫生檢查下來,除了已經脫落的6顆牙齒,還有2顆牙也已鬆動損壞,不得不被拔除,日後種植牙齒,每顆就要5萬元,共需費用40萬元。

  事後冷靜下來的小蒲也賠償了這位受傷的小夥子1.4萬元,但是亡羊補牢為時已晚。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15條第二款“牙齒脫落或者折斷共七個以上”以及《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5.2.2“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的標準,小蒲造成他人重傷二級,應依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虎丘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蒲夥同他人聚眾鬥毆,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對被害人進行了部分賠償,且被害人一方對本案的發生亦有一定責任,量刑時酌情予以考慮,故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