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鐵車廂內不準飲食,而且隻要進入閘機後的月台空間就不能飲食,否則最高可罰款2000港元。前日夜間在香港旺角站,一名港鐵女乘客在月台違反附例進食餅幹,被港鐵職員檢控時卻上車逃走,職員一路追至九龍塘站,雙方發生糾纏,職員被推倒受傷,警方到場最終以襲擊罪拘捕女乘客。

  港鐵發言人表示,20日20時35分,港鐵查票組職員在九龍塘車站大堂執行職務期間,檢控一名女乘客在付費區內飲食,但女乘客不合作,其中一名查票組職員被推跌在地,職員通知車站控製室報警,並召救護車將女乘客及女職員送院。警方已介入調查。

  警方透露,受傷港鐵女職員姓周,53歲。涉嫌傷人女乘客姓黃,54歲,持香港身份證。港鐵女職員在旺角車站發現黃姓女子在月台吃餅幹,上前作出檢控,該女子卻不予理會,上車離開。

  職員上車跟隨到九龍塘站,黃姓女子下車並準備出閘,兩人一度糾纏。港鐵女職員被推倒在地,手腳擦傷,送伊利沙伯醫院治療,黃姓女子也報稱受傷,一並送院。警方其後以襲擊罪正式拘捕黃姓女子。

  港鐵公司介紹,港鐵職員會不時巡查各車站及列車車廂,如發現有乘客違反港鐵附例在付費區內飲食,職員會做出勸喻,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檢控。

  發言人重申,港鐵致力為乘客提供清潔及舒適的乘車和候車環境,除張貼告示外,也會廣播提醒乘客入閘後切勿飲食。

  鏈接

  ●香港《香港鐵路附則》第2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港鐵付費區內進食或飲用飲品(不論是酒精類或者非酒精類飲品),違者可罰款2000港元。禁止飲食的範圍不僅限於車廂,在入閘後即不可飲食。

  ●武漢 內地首個以地方法規明令地鐵禁食的城市,《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規定:對在軌道交通線路上的進食、吐痰等不文明行為進行處罰,最高罰200元。

  ●廣州 2010年12月開始實施的、在法律層級上低於“條例”的《廣州地鐵乘坐守則》明確提出,乘客不得在列車上進食。

  ●深圳《深圳地鐵乘客守則》規定,在地鐵車站或列車上,禁止飲食,違者由相關部門責令清理,並處以200元的罰款。

  ●上海《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2014年1月1日施行,備受社會關注的“地鐵車廂禁食”規定被寫入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