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記者了解到,兄弟二人因妨害民事訴訟行為被貢井區人民法院訓誡,並分別處1000元和500元罰款。
要離婚 弟弟替代哥上庭
今年41歲的楊威是自貢市貢井區人,據楊威介紹,與妻子分居已經近10年,就連妻子的去處也不知曉。因此,在近10年來的生活中,雙方維係著一種有名無實的婚姻關係。據辦案法官介紹,早在2012年,楊威曾向法院申請離婚,但因當時無人聯係上楊威的妻子,法院隻能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由於缺少能證明雙方夫妻關係不和的證據,法院最終駁回了楊威的離婚申請。時隔兩年後,楊威決定再試一次。
因為楊威常年在外打工,對於離婚複雜的程序,楊威不想耽擱太多時間,於是找來比自己年齡小一歲、相貌差別不大的同胞弟弟楊安,希望弟弟楊安能幫上個“忙”,冒充自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楊安答應了,從立案、領取法律文書,甚至庭審,楊安都“一手操辦”,甚至沒有露出絲毫破綻。
造假證真女兒麵前露破綻
楊威與妻子育有一女楊寧,夫妻要離婚,女兒的撫養權必將是爭議的話題。為了爭取到楊寧的撫養權,法庭上,“楊威”出示了一份楊寧的證明書,上麵寫著:“由於父母離婚,願意跟著父親一起生活。”並附有簽名和手印。
法官認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應該慎重,這關係到孩子以後的成長及幸福,需要楊寧當麵表態才行。經過聯係,8月26日,楊寧跟隨外婆回到自貢。在當麵交流過程中,楊寧告訴法官,自己從來沒有寫過書麵證明。法官覺得事情很蹊蹺,便叫來“楊威”。當麵對質時,楊寧拆穿了楊安的身份,一場偷梁換柱的把戲被當麵拆穿。
身份被揭穿後,楊安表示,之所以冒充哥哥,是因為哥哥常年在外打工不方便回來,於是就想著“好心”幫哥哥一把,本認為離婚就是個程序,沒有想到這麼複雜。最終,楊威的離婚起訴被駁回。
兄弟二人受到法庭訓誡
21日上午,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貢井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以妨害民事訴訟活動的行為,對楊威、楊安兄弟二人進行訓誡,並分別處1000元和500元罰款。
法官提示:離婚訴訟因涉及身份關係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原則上必須當事人本人親自參加訴訟,不允許他人冒名頂替,否則應依法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和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