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某逞英雄,主動提出幫眾人將象牙及製品帶回國,結果在首都機場被抓。昨天,記者從市三中院獲悉,國某的行為構成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10萬元。
國某今年37歲,在河北經商。2013年7月底,國某和朋友一起前往非洲旅行。國某等人首先在肯尼亞玩了7天,又轉往布隆迪遊玩。 其間,國某等人購買了象牙製成的象棋、手串、項鏈等物。
同行的李某更是購買了一根完整象牙。由於中途有事,有幾人提前回國。此後,國某逞英雄,表示由他來負責把象牙和象牙製品帶回國。
國某將總計24千克多的象牙製品裝進薯片桶和奶粉罐內帶上了飛機。 2013年9月6日,國某等人抵達首都機場,
在無申報通道通關時,海關人員當場發現並查扣了這些象牙。經鑒定,總價值100餘萬元。
市三中院審理認為,國某構成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鑒於國某是幫其他人攜帶,也沒有以牟利為目的,綜合案件情況,一審判處國某有期徒刑5年,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