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前年7月間,「情歌王子」李聖傑被踢爆與蔡女未婚生子後,曾召開記者會否認,並指蔡女以小孩就醫等理由,要脅、勒索1200萬台幣。蔡女則強烈反擊,指1200萬是把小孩扶養到長大的費用,否認勒索或恐嚇。
後來李控告蔡女涉嫌妨害名譽罪(不起訴),及向高雄少家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並私下采集嬰兒頭發、口腔黏膜分別送二家醫院進行DNA比對,排除親子關係後,自認名譽受損、演藝事業受影響等,要求賠償790萬元台幣。
合議庭考量蔡女財力及喪子後精神狀態不穩,判決她應賠70萬精神慰撫金,及應交還154萬元台幣的生活費共224萬餘元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