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王莊鎮農民老耿結識了貴州女子陳某,當時老耿已45歲,比陳某年長20歲,但年齡的差距並沒有妨礙二人步入婚姻殿堂。次年,老耿與小陳生育下耿某,老耿中年得子,自然對兒子百般寵愛。可是好景不長,耿某上小學後,就逐漸不聽父母管教,學習成績差且經常逃課。2008年,耿某14歲時因搶劫同學案發後,司法機關本著挽救、教育未成年人的原則,給予耿某一個改過自新、繼續求學的機會,判處其有期徒刑緩刑。
耿某初中輟學後,終日好吃懶做,還結交社會上的酒肉朋友。2010年,17歲的耿某酒後故意致人輕傷,再次被判刑,同時撤銷原罪緩刑,決定並罰刑期三年零六個月。耿某入獄後,父母幾乎每個月都不辭勞苦、奔波探望,除送衣送物外,每次還給300至500元不等的生活費。
不思悔改,20歲出獄橫行
耿某服刑的3年間,父母含辛茹苦,靠平日務農、閑時打零工積攢下7萬餘元,準備耿某出獄後為其蓋房、娶妻生子。2014年,耿某刑滿釋放後,當年隨朋友去上海打工。好景不長,耿某每月賺取的工資無法滿足其花銷,經常橫行霸道,不斷向父母要錢、向朋友借債。當父母提及準備用多年積攢的7萬餘元蓋新房時,耿某一口否決,死纏爛打向父母要出全部積蓄購買了一部轎車。
喪心病狂,酒後重傷母親
今年正月初三,耿某與他人先後喝酒聚會三場,酒醉後因瑣事與本家叔叔廝打,被人勸開後,耿某拉拽母親回家,反鎖住自家大門。趁父親外出看戲家中無人之際,耿某先是在臥室對母親惡語相向,後動手扇母親耳光,逼迫母親脫下外套跪倒在地。後情緒過激,拿菜刀將母親重傷好幾處,所幸父親回來,避免了一場慘案,其母親經過搶救,撿回了一條命。
縱子釀禍,可憐天下父母心
耿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公安部門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耿某的父母仍隔三差五去懇求檢察官對耿某從輕處理。當承辦檢察官耐心解釋耿某的犯罪情節可能被處以重刑時,耿某的父母則表現出對自己情急之下報案的懊悔。
日前,耿某已被滑縣檢察院起訴至滑縣法院,耿某麵臨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和道德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