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大佬劉強東無罪釋放的新聞被刷爆,大家的關注點除了在於這幾個月來我們的中國企業家終於被釋放上,更多的在於這件事上的處理,被宣布無罪是因為沒有構成強奸罪,並且根據一係列的調查,證明兩人是自願發生關係的。
對於社會上,他無罪,被釋放,理所應當。但是對於他的妻子,他的婚姻來講,他有罪,是出軌了,做了對不起妻子的事情。
這件事情被披露之後,他也在微博中承認並致歉,希望得到妻子的原諒,可他的妻子並沒有做出表態,也沒有對此進行說明,更沒有說出且行且珍惜的話語。之前兩人的親密,今後又該如何繼續,或許這對於他們來說,都是一種考驗。
但是不管怎麼說,自他被抓以來,作為公眾人物,還有京東品牌,都是大打折扣,即便是現在的他處於一個安全區,但是他和他的公司在大眾視野上的形象都被擊垮。
出軌或許已經不是一個新鮮詞彙,尤其是一些成功人士,受人崇拜的人物,有的人說:明明家裏的妻子美若天仙,也擋不住出軌的步伐。說什麼自己不知道漂不漂亮,自己臉盲,但是也在拿著美好意義上的標準去定義自己,滿足自己內心上匱乏。
還有的人說:這件事是女方的高級仙人跳,是女方的索財行為,但是拋棄這些推論之後,更多的在於一個婚內人士的責任感缺失,對於金錢的崇拜讓他覺得發生這樣的事情是一種凸顯財力的行為,是滿足個人畸形的價值觀的行為。
對於這件事,我們本無力去挖掘和譴責,因為不管是哪位公眾人物,在麵對這樣的錯誤行為上都是臭名昭著的,但把一件本就發生的事情強行說的委屈,定為無罪,那就不該了,雖有無奈,但總該是出軌。不管是什麼人,都應該考慮自己的行為,而不限於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