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真是為了刺激閨蜜,交往約莫兩個月吧!閨蜜受了感情的上,要死要活的,更選擇休學,要去她媽媽的城市,而他也順勢跟我提出分手,也跟著一起離開了,搪塞給我的理由是“給不了的幸福,隻好放你走”,還有一些不大愉快的爭吵。

  我可能也真沒那麼喜歡他,倒也不傷心,反正我有守住自己底線,沒讓自己吃虧。隻覺這種借口讓我很囧,又無語,怎麼是在演繹啥狗血偶像劇?就直接說不喜歡我不就得了,還那麼多戲。

  他們離開那會,我還在讀大三,後麵兩年,閨蜜依舊未曾停過交男友,在她生命中似乎沒有戀愛就不成活。但也有過空窗期,那段空著的日子,初戀給予了她不少安慰與溫暖,所以,我畢業第二年,接收到他們戀愛的訊息,第三年,則收到了滾燙的婚禮請柬。

  我拿著包好的紅包,帶著滿心祝福去他們的婚禮上,還做了閨蜜的伴娘。那會,我問過閨蜜為什麼最終又選擇了初戀,閨蜜還有些羞澀,就是沒讀書踏上社會後,忽然懂得了唄!嫁人還是得找個愛自己的,懂得嗬護自己的,初戀能為她放棄學業,一直跟在她身後怎讓人不感動。

  嗯,其實那會我還是有一點難過,真就那麼一點點。可能是無法接受一個本來死活不肯答應,另一個怎麼都渴求不到,最終卻還走到一起的事實,或許,更是因為自己和初戀的那段感情如同一個笑話,自己好似小醜般的模樣實在太難堪了。

  理性也在告訴著我,他們的愛情是真摯的,所以,我的祝福也隻能是真的。好在,歲月這把刀終於讓初戀變得麵目全非了,於我實乃幸也,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