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變化,農村裏的黃昏戀也不再被大家排斥,甚至可以說是公開提倡,麵對喪偶以及離婚的老年人來說,也是有資格再婚的,而不是受傳統的一些思想禁錮,而覺得老年再婚的行為是羞恥的,大家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想要的一些婚姻生活。
山西省壺關縣樹掌鎮63歲的退休老教師任茂林因為在報刊上刊登了征婚啟事成了村裏的名人。早在五六年前,再婚這種事兒老任想都不敢想,在村裏,這可是要被人戳著脊梁骨罵“老不正經”的。 “以前想在農村找出一對再婚的,還真是不易,可現在周邊村也能數出幾對來。”任茂林說,他之所以能鼓足勇氣上報刊征婚,就是覺得這些年農村人對再婚這件事兒的接納度比以前高了。雖然看著他上媒體征婚,村裏人也都議論紛紛,但多是善意的。
“10年前,壺關縣石坡鄉王老太在老伴兒去世後,嫁給了鄰村一位老頭,每次回村都要被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46歲的劉李華告訴筆者,年輕時她也覺得再婚是件丟人的事兒,可現在不了。“倆人能在一起搭個伴兒,相互照顧也是件挺幸福的事兒。”劉李華說,這幾年村裏又多了好幾對再婚老人,閑言碎語也比從前少了。當了10多年的樹掌鎮民政助理員李愛平也有明顯的感觸,近年來,前來登記的農村老人逐年增多,幾乎每年都要接待十幾對。
農村人對待再婚的態度正在逐步改觀,老年人的再婚問題應該引起全社會的足夠重視。解決好老年人再婚問題,不單單是為了老年人自身的幸福著想,也可減少空巢老人的數量,減輕社會養老的負擔。
首先在觀念上,農村老人的子女應該尊重老年人的再婚權利。喪偶或離異的單身老人容易產生孤獨、寂寞感,他們都有尋找老伴兒來充實生活,增加生活樂趣的欲望。
其次,政府也應加大對農村老年人再婚問題的關注,幫助老年人搭建平台,營造氛圍。給予他們心理和法律方麵的指導,幫助他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