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桃色”判決書在網上廣泛流傳,一女輔警許某同時或不間斷的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關係,先後敲詐9人共計人民幣372.6萬元。

  那麼,女輔警敲詐案7名公職人員被處分,這是不是意味著女輔警都是關係戶?女孩父親:如果是敲詐為什麼不報警?為何這樣欺負我的女兒?灌南女輔警敲詐案處理結果怎樣了?

  女輔警敲詐案

  傳聞江蘇省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輔警與9人發生不正當關係,包括時任灌雲縣公安局南崗派出所所長孫某、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乙等在內的多名公職人員。

  據悉,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間,該女輔警同時或者不間斷地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後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鬧事、買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抓住公職人員害怕曝光後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的心理,先後敲詐9人共計人民幣372.6萬元。

  見狀後,不少網友發出疑問:這些公職人員的巨額財產,到底來自哪裏?事發後這些公職人員是否受到查處?麵對公眾質疑,當地相關部門決不能刪帖了之,公開解答才是正理。

  最新消息稱,女輔警性敲詐案判決書已從網上撤回,女輔警“桃色”案反轉?近日,女輔警許某父親接受采訪說:案發前,他並不清楚女兒的私人生活狀態,“如果知道肯定阻止她了。此外,他還認為女兒並非敲詐,係這些公職人員“欺負”、“玩弄”其女,“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兒一個人頭上。”對此,不知道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