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陽,又一起校園霸淩案件,一名高中生被多名同學拳打腳踢,多次扇耳光,並要求下跪道歉。濮陽的校園暴力事件再次給所有人敲響警鍾!一個男孩在校園的宿舍裏,被暴打 ,目前這件事的處理結果是依法公正的,然而,卻平不了民心。

  因為這起校園暴力的受害者傷情並不是很嚴重,所以公安機關是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進行立案。按上述規定,隻有年滿十六周歲的人才負刑事責任。所以公安機關追究了三個學生的刑事責任。其他幾人因為參與程度及實施行為等原因,采取治安處罰。

  小編這個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應該分為三個方麵:一、學校對施暴者的通報處理,對宿管老師的失察之職的處理,對班主任老師管理疏漏的處理,對圍觀不作為學生的出理。在該事件裏直接參與或管理人員學校的通報處理在哪?

  二、教育局對該事件學校領導的處理 ,很顯然,學校出這種暴力事件,和校長的治校能力有關。學校理應是一方淨土,可是淨土中居然培植出來了惡勢力,校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我們沒有看到教育局的通報處理。

  三、公安機關對施暴學生的處理。這幾個學生能下如此黑手,就已經是犯罪行為 ,雖然公安機關介入了,但是因為年齡不足以量刑,所以沒有拘禁,這個處理的結果有些讓人大跌眼鏡。這幾個孩子離殺人就差一步,拘禁是對他們和其他人最好的保護 ,放回家,家長能管嗎?要能管,就不是現在這個樣子。

       之前看過一本將校園暴力的小說,後來又被拍成電影。電影快要結局的時候,主人公站在江邊麵對看熱鬧的人群,很多人冷嘲熱諷問她為什麼還不跳的時候,主人公說,“你們永遠都不會承認自己做過的事有多惡毒,將來,你們隻會說,我怎麼不記得...我就是鬧著玩的呀!”

  “我就是鬧著玩的呀”才最傷人,做錯事情的人不記得,而被傷害的人卻要背負這些一輩子。

  這次由於沒有達到重傷的情況,處罰力度也引發了很多爭議。

  但校園暴力遠不止於此,很多這樣的情況發生在校園的各個角落,應當引起足夠重視。不應該讓這種“惡”再在校園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