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士伯啤酒起訴吳亦凡的話題登上熱搜第一,訴訟標的額上億,合約僅維持不到3個月。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嘉士伯會起訴?審理終結送達裁定意味著什麼?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嘉士伯啤酒起訴吳亦凡

  今日,一則#嘉士伯啤酒起訴吳亦凡#的話題衝上熱搜。原來內蒙鄂爾多斯市中院發布公告稱,嘉士伯起訴起訴吳亦凡和內蒙古潮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服務合同糾紛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吳亦凡等主體公告送達民事裁定書。

  據了解,事情的起因是因為吳亦凡去年的事情。2021年4月,嘉士伯(中國)啤酒工貿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樂堡啤酒官宣吳亦凡成為其品牌全球代言人。2021年7月19日,嘉士伯(中國)啤酒工貿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樂堡啤酒因吳亦凡涉嫌強奸罪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宣布與其終止合作,雙方當時隻合作了三個月。

  不僅如此,寶格麗、歐萊雅男士、韓束、雲聽、良品鋪子、立白、滋源、華帝、得寶、康師傅冰紅茶等多個品牌也紛紛終止了與吳亦凡的合作關係。而合作終止了,自然就會解除合同和索賠的事項。一般這種事情,多數都是和解或者直接談出個結果,不太建議走訴訟途徑的。

  那麼,為什麼嘉士伯會起訴呢?小編覺得因為標的額太大,雙方通過談判無法達成一致。畢竟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所以嘉士伯訴吳亦凡案件既然在鄂爾多斯中院審理,所涉標的額至少是一億元以上。

  那麼,審理終結送達裁定意味著什麼?其實,本案審理終結後,送達的是《民事裁定書》,是用“裁定”結案,並非判決。所以,本案並未就原告起訴的訴訟請求做出任何實體性質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