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東營中院對被告人李金朋犯搶劫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公開宣判,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李金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李金朋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被告人李金朋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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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女孩被劫殺案宣判

被告人李金朋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案情回顧

#警情通報#11月27日21時30分許,嶽某某(女,23歲)在東營市東營區某商場下班後失蹤。東營公安分局接到嶽某某家人報警後,市、區兩級公安機關迅速開展調查,經工作確認係一起搶劫殺人案。11月30日淩晨2時50分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6歲,吉林省人)被抓獲。

11月27日晚9點30分,東營一名23歲的年輕女子駕車在下班途中失聯。調取的第一個監控顯示,在當晚9點50分時,駕駛室裏麵的人已經換了。

據該女子的弟弟介紹,姐姐剛結婚不久,在東營西城上班,事發當晚9點30分下班以後駕車往利津方向回家,但是卻在途中失聯。她駕駛的是一輛車牌號為(魯ELD667)白色Q5車。“第一個監控顯示時間是9點50分,那時駕駛室裏麵的人已經換了。”女子的弟弟稱,“淩晨多在麻灣浮橋處是車輛出現的最後一個監控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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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子

隨後,11月28日早4時許,監控顯示在河北滄州再次發現該車輛,駕駛室顯示是一戴口罩、帽子的男子,失蹤女子的親屬無人認識該男子。女子的弟弟稱,駕駛姐姐車輛的男子做得非常隱蔽,從山東到滄州的路上一直沒走高速。

11月28日淩晨,一則尋人啟事在東營市民的朋友圈裏傳開,家人報警,並求助媒體大範圍尋找失蹤女孩。通過監控發現,該女孩駕駛的白色奧迪車駛向家的相反方向,通過辨認,確認駕駛員為一名陌生男子。

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金朋被抓獲歸案。東營市公安局東營分局發布最新警情通報,確定此失聯事件是一起搶劫殺人案。

12月1日,警方發布協查通報,動員轄區內幹部、群眾積極發現符合或疑似該女屍和車輛信息的線索。與此同時,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上下聯動,在案件還未定性時,對偵查取證進行了有效指導,為此案原始證據的收集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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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女孩被劫殺案宣判

12月2日,滄州警方通報稱:滄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信息偵查大隊在摸排過程中,於滄州市區彩虹橋附近一小區內發現更換牌照的被搶車輛。據悉,車輛被找到時,懸掛北京牌照。

12月3日下午4時許,公安機關發布消息,失蹤女孩遺體在河北省黃驊市與海興縣交界的河堤內被發現,同時撤銷協查通報。

2017年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金朋因涉嫌搶劫罪、盜竊罪,經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批準,山東省東營市公安局東營分局逮捕。

2017年3月2日,東營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金朋涉嫌搶劫罪、盜竊罪,向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17年4月2日,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將本案報送東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7年7月31日,東營市檢察院以李金朋涉嫌搶劫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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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子

2017年9月6日,一審開庭。

2017年11月21日,此案一審公開宣判。

新婚女孩被劫殺案宣判了,該案件中的被告人被判處了死刑,可死刑也換不回這個可憐的姑娘,她才剛剛新婚不久,正值青春年華,或許以後還會有自己的小寶寶,自己美滿的人生,可一切就此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