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一則“母親因給不起兒子彩禮輕生”的新聞在網上瘋傳,網友們熱烈討論在這場悲劇中,究竟是女方與女方父母,還是死者兒子應該承擔責任。熟料才不過幾十個小時過去,畫風突然一轉,官方辟謠稱這個母親之所以自殺是因為嫌兒子對象矮,網友們的反應又變成“。。。。”

  據河南省寧陵縣宣傳部的官方通報,死者為林某某,事發前他的兒子剛剛訂婚不久,林某某因為相不中兒子談的對象,嫌棄其個子矮,於是對兒子以死相逼,一時想不開,騎電動車來到寧陵縣黃崗鎮張橋村境內廢黃河境內跳河自殺。事發後,似乎是因為辦案民警的誤傳,才讓媒體錯誤報道了死者尋死原因。

  坦白說和嫌未來兒媳婦太矮相比,因為給不出彩禮自殺的原因似乎更合理些。前者讓人感歎做父母的不易,與天價彩禮的不合理,後者就難免讓人有些哀其不幸、怒其“太爭”了。兒媳婦是跟著兒子過的,兒子滿意就行,為何非要自己也滿意?僅僅因為對方個子矮,就要逼著兒子分手,甚至不惜以死相威脅,這也太霸道剛強,也太吹毛求疵了。

  事實上,農村的男女比例失衡問題已經達到了城市人難以想象的地步。許多農村媒人接受訪問稱,一家裏如果有個適齡女孩,從早上起床開始就要“接見”各個媒婆帶來的適婚男子。也因為農村不匹配的男女比例,婚戀市場完全以女方為主導,彩禮越漲越高也無法可解。往日在農村不受待見的寡婦或離異女子,因為社會現狀也吃香了起來。

  正是因為娶個媳婦不容易,這個死者母親被網友詬病為“身在福中不知福”,實在是魔幻的社會現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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