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犯罪的逃亡生涯一定是不好受的,因為每天躲躲藏藏的日子實在是太憋屈了,不敢讓別人知道,不敢和別人多交流一句話,不敢做一些需要出示自己身份的事情,所以很多人會選擇自首,有的人會選擇繼續這樣的生活逃亡。
20年前,南寧一名男子叫做潘某生,冒充自治區民政廳等單位的辦事職員,通過偽造銀行印鑒,將這些單位存於銀行的1620萬元存款轉至其個人賬戶,直接提現及轉賬至福建等地的他人賬戶,隨後潛逃出境後下落不明。潘某生當年攜巨款並且拉上自己的女朋友一起逃到了菲律賓生活,但是沒想到的是,自己來到異國沒多久竟然被人騙走了這些錢,也就是說潘某生騙的這些錢不僅沒有享受到而且還被人騙還落下了一個天大的罪名。
這20年警方一直對潘某生進行追捕,一點點的蛛絲馬跡都不放過,2016年底終於在菲律賓發現了潘某生的蹤跡,於是警方在2017年的11月10日趕赴菲律賓對潘某生進行了一個抓捕,潘某生在“翡翠公寓”被抓獲。被抓到的潘某生感到非常的驚訝,不可思議警方竟然還在找他,但是今年的他已經76歲了,走路也有些蹣跚了。
所以說惡人終會有法律製裁,我們永遠不要想著想犯了錯之後再逃避,不然就會像潘某生一樣逃到天涯海角都會被追回來的,所以惡人終會有被法律製裁的那一天,我們要做好自己,不要深陷法律泥潭,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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