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你是否在關注於歡辱母案?11月18日媒體報道,山東冠縣“辱母案”當事人於歡減刑出獄了。那麼,山東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出獄是怎麼回事?於歡辱母案件來龍去脈到底是什麼?您認為於歡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辱母案”事件始末介紹

  據悉,該案件發生在2016年4月14日,當時山東蘇銀霞於歡母子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者限製人身自由,並遭受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等淩辱,討債者杜誌浩更是當著於歡的脫下其褲子,用極端手段汙辱蘇銀霞。

  而在這個過程中,因不堪母親受辱,極度絕望的22歲青年於歡拿起水果刀捅傷4名暴力催債人,而被刺中的杜誌浩因未能及時就醫,最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之後於歡提出上訴。2017年6月,山東高院作出改判,認為於歡刺死一人行為係防衛過當,於歡最終獲刑5年。(杜誌浩,吳學占團夥(黑老大)的積極成員之一,於歡案發後約一年內,該團夥因舉報相繼被捕,涉嫌罪名經兩次變更後,被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020年11月18日,聊城中院作出《刑事裁定書》,稱罪犯於歡在服刑期間,能夠悔罪認罪,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各項學習,完成勞動任務,受到表揚獎勵6次,確有悔改表現,決定對其減去餘刑釋放。對此,不知道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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