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郴州市北湖區原團委書記楚挺征因犯強奸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一審被判三年有期徒刑。那麼,湖南幹部猥褻女企業家獲刑三年是怎麼回事?湖南委員書記楚挺征猥瑣案件的來龍去脈是什麼?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湖南幹部猥褻女企業家獲刑三年

  知情人透露,因為考慮到湖南幹部楚挺征曾在北湖區檢察院工作等因素,因此該猥瑣案經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後,由郴州市宜章縣人民檢察院進行起訴。

  目前,宜章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件的宣判,結果顯示:2020年12月4日,湖南省宜章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楚挺征犯強奸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楚挺征有期徒刑三年。

  那麼,什麼是強奸罪?其實,強奸罪指的是違背婦女意誌,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該罪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誌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

  事件來龍去脈

  此前媒體報道,2020年3月31日晚,被告人楚挺征邀請被害人楊某到郴州市某酒樓聚餐,用餐途中楚挺征將楊某拉至無人的包廂,意圖強行與楊某發生性關係,楊某始終不從並反抗,大聲呼救直到一名同學趕來援救,致楚挺征強奸未得逞。

  然而,對於此事楚挺征早前曾否認女方舉證,並稱:“我是法學碩士畢業的,也從事過法律工作。如果我認為我真的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壞事,就絕不會出現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過錯的致歉內容給她。”

  如今,距離案發8個月後,宜章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楚挺征犯強奸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楚挺征有期徒刑三年。你們覺得合理嗎?你們覺得該案件真的被輿論綁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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