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女乘客跳車墜亡案開庭,律師稱被告人司機周某春道並已認罪認罰,或被判刑1年,可適用緩刑。那麼,什麼是認罪認罰從寬?貨拉拉事件究竟是意外還是過失致人死亡案件?貨拉拉女乘客跳車墜亡案開庭哪些點值得關注?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貨拉拉女乘客跳車墜亡案開庭

  9月10日9時,貨拉拉女乘客墜亡司機周某春過失致人死亡案,在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期間,貨拉拉司機周某春的妻子和妹妹出席了庭審。

  據了解,為周某春辯護的法律援助律師羅一輝透露,司機周某春已經簽署認罪認罰書,檢方量刑建議為判1年,可適用緩刑。庭審過程,兩名法律援助律師將分別為周某春進行罪輕辯護和無罪辯護,所以庭審焦點為是否罪輕、是否構罪、是否無罪。

  什麼是認罪認罰從寬,何為緩刑?

  其實,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從而減少二審、重審和再審等程序反複,進而提高司法效率和辦案質量。

  貨拉拉女乘客跳車墜亡案開庭哪些點值得關注

  1、貨拉拉司機是徹底的無產階級勞動者。在這個案例中,貨拉拉司機被要求提供遠超其服務範圍的服務:“情緒價值”,用以安撫一個自身具有精神問題的女性。這其中涉嫌對司機的歧視,並且要求司機“承認自己被歧視是合理的”,並且反而順從這種歧視,放下自己的自尊,以該女子為中心進行安撫。

  2、與目前主流的無罪呼聲不同,裁判文書網上其實有大量“乘客跳車,司機擔責”的案例。本案或許是出於回避爭議的考慮,采取了最“穩妥”的方式審理,在“拒絕外聘律師”和“認罪認罰”的過程中,司法機關規避了輿論衝擊,被告人交換了量刑利益,但唯獨社會公眾再一次失去了對其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