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父親駕車軋死兩歲兒子,事後訴保險公司獲111萬,網友炸鍋吐槽道:“這就是騙保”。這究竟是怎麼回事?該事件來龍去脈全過程怎樣?父親駕車軋死2歲兒子,111萬這筆錢保險公司到底該不該賠?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父親駕車軋死兩歲兒子

  據悉,該事件發生於2020年8月,當時上海吳先生開車外出辦事,由於沒有留意到剛滿兩歲的兒子小吳在車旁玩耍,意外軋到了兒子,之後小吳經搶救無效,醫院宣布死亡。

  該案件警方出具了《非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表明吳先生駕駛機動車沒有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但是,由於本案沒有發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內,因此難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

  父親駕車軋死兩歲兒子訴保險公司獲111萬

  然而,父親駕車意外軋死兒子後,當事人吳先生夫婦認為:保險公司應負賠償責任,於是起訴保險公司賠償。而法院經審理認為,保險公司作為肇事車輛的承保人,應按法律及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吳先生夫婦作為小吳的父母,有權以賠償權利人即原告的身份提起訴訟。

  根據媒體的報道,由於對超出保險賠償部分,小吳母親自願免除加害方的責任,所以父親幾乎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於法無悖,法院予以準許。因此,審理後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原告11萬元,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按責80%賠付100萬元,共計111萬元。

  見狀後,很多網友認為:“父親是肇事者,事後充當賠償請求人,最後獲得111萬元賠償,似乎有轉嫁“過錯”之嫌。”還有不少網友提出質疑:“有了這樣的判決先例,以後會不會有人惡意效仿?如何防止居心叵測之人利用這一手段騙保?父親作為肇事方,難道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嗎?”對此,不知道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