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後續,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12日通報,經檢察機關批準,對唐山打人事件中的陳繼誌等9人執行逮捕。那麼,該打人案主犯陳繼誌背後保護傘是誰?他憑什麼如此囂張?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中國婦女報評610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

  “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嚴懲不足以撫傷痕,不嚴懲不足以護尊嚴,不嚴懲不足以儆效尤,不嚴懲不足以樹法威!”這是中國婦女報對610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的評論,也代表著廣大人民群眾的心聲。

  截止昨天,燒烤店打人事件涉案的9名人員已經全部被抓,而他們的信息也被廣大人民群眾大海撈針撈了出來,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這9個人裏有5個人有前科案底,堪稱劣跡斑斑,罪行累累。

  唐山打人案主犯陳某誌(全名陳繼誌,綠衣男子)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資料顯示,陳某誌在2015曾犯有故意傷害罪、非法囚禁罪。在2015年12月13日,陳某誌夥同劉某、高某、侯某亮、王某五名男子(都在9人裏麵),把唐山男子商某凱打傷。

  “受害者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裂傷,尺骨粉碎性骨折,並且受害者關在汽車後備箱長達10個小時。” 2015年犯的事,直到2018年3月21日,陳某誌才被路北分局刑事拘留。4月27日,被執行逮捕。

  同時,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法院認為陳某誌的行為已經造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能當庭認罪,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一個月。打成這樣,拖了兩年才拘留,還能從輕處罰?更加詭異的是,陳某誌竟還是一個逃犯?

  可是在刑拘在逃期間的陳某誌,竟然還能訴訟別人,還能開公司,還能出入各種場所消費。簡直不要太魔幻了!妥妥的又一“孫小果”!注意!此次打人事件中與陳繼誌共同落網的還有一名名為“陳某亮”的男子。

  據裁判文書網信息,陳某亮在2019年曾因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其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監獄方建議減刑6個月。2020年12月,江蘇常州中院裁定,將“陳某亮”的刑罰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