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防曬品,宜在洗臉、塗擦爽膚水之後進行。這樣做,不僅可減少防曬品對皮膚的刺激,而且防曬效果更佳。防曬品用過後,應旋緊瓶蓋,豎直放置於陰涼避光處。若發現防曬品已變質,就不宜繼續使用。
小貼士:防曬品上,SPF表示的是防曬用品所能發揮的防曬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據皮膚的最低紅斑劑量來確定的。SPF=最低紅地劑量(用防曬用品後)/最低紅斑劑量(用防曬用品前)。假設某人皮膚的最低紅斑劑量有15分鍾,那麼使用SPF為4的防曬霜後,理論上可在陽光下暴露4 倍時間〈60分鍾),皮膚才會出現微紅;若選用為8的防曬霜,則可在太陽下暴露8倍時間 (即120分鍾),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