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明星代言的廣告,滿大街都能看的到,不誇張的說,你去公廁時都能夠看到很多的廣告,在企業中的產品競爭也非常大,而實質上企業為產品做廣告,其目的也隻是宣傳和提高產品的知名度。
 

  現在有很多大家所看到的廣告,是以前沒有出現過的產品,所以是一個新產品,很多時候企業為一個新產品的問世都是大手筆的砸廣告,無論走到哪都能看的到,而且有些產品的投放廣告時間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所以大家有時候會看到一段時間裏麵,廣告做的非常響亮,甚至讓人看到厭煩為止,這種廣告我深有體會,一看到這種廣告我就想馬上閃人或開罵,已經看厭煩了。
 

  企業在廣告上的投入是很花錢的,很多企業會利用一些明星來代言公司的產品,以此方式做推廣及吸引眼球;因為明星的知名度,本身自帶話題性,因為大家對明星還是挺關注的,也會經常性的去八卦一些明星,也就是所謂的戲子。明星代言的費用很高,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上千萬,所以明星廣告對企業來講是因為有效果才會這樣大手筆去宣傳。

  做為一個消費者而言,看到一個明星廣告時,首先我們先關注的是這位明星,其次才是產品,我想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所以我們會將兩者聯係起來,達到了一個很好的產品推廣作用。但明星廣告也有一些缺點,明星廣告找的大部分都是有知名度或時下當紅的藝人來代言,當代言的明星哪一天變的不紅時,大家可能對這個廣告的關注度會減少很多,因為常青樹的藝人很少。還有就是代言廣告明星出現醜聞時,會讓所代言的產品及公司受到很大的影響,這些對於企業是不可控的。
 

  明星廣告也是相對而言,對產品還是有很好的推廣作用,隻是有些消費者購買產品時是不會去看廣告或盲目於明星廣告,因人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