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 別把這部電影當紀錄片來看
第一句:李雪蓮被騙,成活該了嗎?這是電影開始時的一句旁白,由此引出了整個故事,令人深思。
影片《我不是潘金蓮》講述了拐彎鎮農民李雪蓮為了分房跟丈夫秦玉河辦了假離婚,但秦玉河假戲真唱娶了別的女人。李雪蓮氣不過,要法院認定她和秦玉河的離婚是假離婚,先跟秦玉河複婚,然後再真離婚,而法院認定當初李雪蓮與秦玉和的離婚是真離婚。沒想到因自己結婚時候的非處女之身,秦玉和竟罵她你叫李雪蓮是吧,我看應該叫潘金蓮才對。為了挽回聲譽,李雪蓮想要個說法來證明我不是潘金蓮,從此便踏上了上訪告狀之路,這一告就是十幾年,告著告著,就告到了京城,把當地的市長、縣長、法院院長都告下了台。告到後來,當地繼任的市長、縣長、法院院長都被李雪蓮的年年上訪搞得焦頭爛額。從表麵來看,這是在說李雪蓮執拗地喊冤上訪,實則折射的是當下的官場現形記,在看似很荒誕的故事中,融合的卻是一種社會現實的殘酷與人性的無奈。
世界上所有的人心裏都有委屈,99%的人就把這個委屈咽到了自己的肚子裏,還有一個人,她沒有咽到自己肚子裏,花費二十年時間要糾正一句話——我不是潘金蓮。從編劇劉震雲的這句話中,我們可以感受到李雪蓮的執拗。故事一開始,就展現了李雪蓮作為一個法盲的執著,她所求的無非就是一個理——我不是潘金蓮,這是她自己認定的道理,而不是法理。這就很容易讓人覺得她多年堅持上訪來糾正一句話就是蠻不講理,當初被丈夫所騙就是活該。實際上,這隻是影片的表象,在蠻不講理的背後是一係列的官場眾生態,處處充斥著虛偽、冷漠,無不很好地回應了那句旁白李雪蓮被騙,就成活該了嗎。
為了糾正一句話,李雪蓮在十年間到處奔走,從縣城到北京,幾度春秋,幾度風雨,嚐盡人間冷暖,頓悟方圓之間。影片一開始,觀眾都會注意到這部影片的畫幅不同於以往,采用的是圓形畫幅,看到後麵,又出現了方形、寬形畫幅,這種方與圓的切換,如行雲流水般流暢自如,似乎一下把觀眾置於一種隔岸觀火的位置,使觀眾在這裏既是看客,又是判官,有一種間離感,這圓形的封閉與李雪蓮的抗爭構成了鮮明對比,加之打擊樂器的獨具匠心與說書戲曲,儼然驚豔了整個故事。畫幅是隨著影片情節發展而變化的,在拐彎鎮、光明縣的畫幅都囿於圓形,這是對小地方人們生活困局的映射,而到了北京則是方形,有網友解讀這代表了規矩,也暗示著權力的張力及全國人代會的莊嚴,但圓也好,方也罷,李雪蓮的問題始終沒能得到解決。我倒是覺得,這種方圓之間的轉換,從側麵也在回應著李雪蓮被騙,就成活該了嗎,很是值得玩味。
第二句:許多人栽跟頭,沒栽在‘大’字上,卻栽到‘小’字上,或者,沒領會‘小’字的深意。這是影片接近結尾時,市長馬文彬得知李雪蓮前夫意外車禍而亡對縣長的一番訓斥,別有一番滋味。
《我不是潘金蓮》裏講了一個道理,官員不擔當就是腐敗。11月24日《人民日報》刊發了專訪馮小剛的文章《幽默背後有道理》,馮導如此坦言,電影裏這些官員裏哪怕有一個認真對待李雪蓮這事,都不至於走到這一步,但每個人都想推諉,每個人都想怎麼臨時去把這事堵一下,出現問題之後的第一反應就是‘這事對我的烏紗帽有影響’。其實,在當下正風肅紀、鐵腕反腐的現實背景下,《我不是潘金蓮》不隻是關於一個婦女個人冤屈的電影,也不隻是人情社會走向法治社會中遇到的困頓那麼簡單,表麵看似很小的事情,其實一點都不小。
為了洗清冤屈,李雪蓮十幾年堅持不斷上訪,事情卻越辦越糟,結果卻因秦玉和的意外死亡這種不以解決而解決的,這種局麵的出現是個意外,而更意外的是整個事件中各級官員沒有任何一個人想刁難李雪蓮,但事情卻不斷變異放大,以至於到後來每個官員都不想去觸碰這個既帶硬刺又帶臭味的榴蓮,每個人都在推諉,結果本身很簡單的信訪案件,被基層硬是拖成了複雜,以至於久拖無解。在一次次地上訪中,李雪蓮成了難纏的主兒,甚至被認為我們覺得她是小白菜,她前夫說她是潘金蓮,她自己覺得自己冤得像竇娥,她又像個白娘子一樣在那修煉,一告就是十年,都告成精了!那麼,我要問了:持續十年之久為什麼問題卻得不到解決?又是誰讓李雪蓮成精的?問題根源到底出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