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誹謗案一審宣判 賠償並且公開道歉
記者從法院的判決書上麵看到,法院要求王思聰賠償朱聖禕所有訟訴費之外,還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人名幣,同時刪掉微博並且公開道歉。
記者第一時間聯係朱聖禕經紀人董小姐,對於法院的判決她表示:勝訴了,我們是高興的,快兩年了我們承受了太多,我們也知道能有現在的判決是多不容易,這兩年背負的壓力、眼光、汙名隻有公司、律師、朱聖禕本人知道,但是對於被告的懲罰我們覺得有點輕,維權成本過高,侵權成本太低!
對於這個精神損失費為什麼隻有5000塊錢,董小姐表示:對於賠償金5000元這個問題我們覺得法院酌定的數字偏少,當初我們律師提出10萬賠償,也是基於司法實踐中對類似本案認定的綜合判斷,因為聖禕當初給律師也表明過哪怕賠一元,她要的是道歉本身,所以我們也不在乎這個錢到底是多少了。
另外,朱聖禕曾經也跟律師說過,她主要目的就是希望法院能夠還她的清白,並希望王思聰能夠刪除微博和公開道歉,她不是要追求精神損失費,哪怕沒有一分錢都可以,她隻要公證的判決。
同時記者也聯係到了朱聖禕的律師蔡小姐,她透露:該案件差不多執行了一年,經曆了三次開庭,王思聰都沒有到過現場,作為代理律師我對這個案件一直勝券在握,我們擁有著王思聰微博誹謗的公證文書,而王思聰並沒有實質證據,這是我們勝訴的核心元素。
據記者得知,該判決正式下發是28號,從判決書上顯示,該判決生效後7日內執行,而今天已經過了7日有效期,並未看到王思聰的公開道歉,記者詢問朱聖禕經紀人董小姐,她也沒有收到王思聰方麵的任何回應。從法律程序上,王思聰如果不服該判決,是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遞交上訴狀。不過董小姐表示:我們也期待王思聰的正麵回應,如果他上訴的時候,我們也會堅持應訴。董小姐強調:打的不是錢,打的是朱聖禕的名譽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