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一倫討薪案 律師公布不平等條約法院尚未裁定
前天,男星盛一倫起訴北京北京樂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拖欠工資的案子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了。開庭當天樂漾影視公司的律師提出了合並審理、延期審理、終止審理三項新訴求,所以法庭就需要重新的定奪,也就是說前天並沒有正式的開庭。
針對對方的新訴求,盛一倫代理律師表示:兩期案件沒有因果關係,而且樂漾拖欠盛一倫片酬事實明確,所以堅持分案審理。同時,他透露樂漾影視傳媒跟盛一倫的經紀合約非常不平等,其中包括盛一倫不能結婚生孩子,不能去探親,不能離開居住地超過五天等,否則將視為嚴重違約。
盛一倫方和樂漾方的代理律師出席法庭的活動,針對盛一倫起訴樂漾公司拖欠工資的案件開庭審理,但樂漾影視傳媒代理律師提出了合並審理、延期審理、終止審理三項新訴求,最終保留合並審理和終止審理兩項訴求。針對以上新訴求,盛一倫代理律師認為,兩項案件訴訟請求不一樣,也沒有互為因果關係,所以直接駁回,但因需要法庭做最後裁定,故當天最終並未開庭審理。
對方律師為何突然提出合並審理和終止審理的新訴求,盛一倫律師猜測,對方之所以想要合並審理,可能從他們的角度考慮,認為合並到一起審理更有理由,因為對方認為自己先立案,會覺得自己是原告,而非被告。但不管怎麼說,這個案件訴訟請求很明確,他們欠錢的事實也很明確,我們堅持做單獨案件審理,作為原告告他們。盛一倫律師說,而他們想要終止審理的原因,是想讓盛翔(盛一倫)告樂漾的審判結果要以樂漾告盛翔的審判結果為依據,表明雙方有因果關係,但我們認為雙方並不存在因果關係。如果法院認定盛翔違約,那盛翔該承擔的違約責任就承擔,但樂漾欠盛翔的錢,該付的也得付。事實清楚,所以兩個案子應該分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