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獄警真實工作時間
一名監獄人民警察的自白:真實的工資和工作
我是一名天津的監獄人民警察,工作在一線,每天麵對的就是那些服刑人員(由於和諧社會的需要,現在一般不稱呼為“罪犯”“學員”)。
我隻是想在這裏,跟大家曬下我的收入。每個月,工資收入3000元,值班費700元,延時費150元,獎金…………(自從陽光工資後,就沒見過)。合計:3850元(實得,稅後…………)
4天值班一次,每月平均值班8天。每天早8:00上班,17:00下班,在值班前天是17:30下班,值班當天是7:30上班。
第一套班:周一值班,到崗時間 早7:30~晚 24:00 工作時間為 16小時30分
周二上班,到崗時間 早0:00~下午 17:00 工作時間為 17小時
周三上班,到崗時間 早8:00~下午 17:00 工作時間為 09小時
周四上班,到崗時間 早8:00~下午 17:30 工作時間為 09小時30分
工作時間合計為:52小時

第二套班:周五值班,到崗時間 早7:30~晚 24:00 工作時間為 16小時30分
周六休息,到崗時間 早0:00~上午 08:00 工作時間為 08小時或17小時(如果周六罪犯不休息…………經常的,那麼延長到下午 17:00下班)
周日休息。
周一上班,到崗時間 早8:00~下午 17:30 工作時間為 09小時30分
摘要:工作時間合計為:34小時 或 43小時 第三套班:周二值班,到崗時間 早7:30~晚 24:00 工作時間為 16小時30分 周三上班,到崗時間 早0:00~下午 17:00 工作時間為 17小時 周四上班,到崗時間 早8:00~下午 17:00
工作時間合計為:34小時 或 43小時
第三套班:周二值班,到崗時間 早7:30~晚 24:00 工作時間為 16小時30分
周三上班,到崗時間 早0:00~下午 17:00 工作時間為 17小時
周四上班,到崗時間 早8:00~下午 17:00 工作時間為 09小時
周五上班,到崗時間 早8:00~下午 17:30 工作時間為 09小時30分
工作時間合計為:52小時

第四套班:周六值班,到崗時間 早7:30~晚 24:00 工作時間為 16小時30分
周日休息,到崗時間 早0:00~上午 08:00 工作時間為 08小時或17小時(如果周日罪犯不休息…………偶爾,那麼延長到下午 17:00下班)
周一上班,到崗時間 早8:00~下午 17:00 工作時間為 09小時
周二上班,到崗時間 早8:00~下午 17:30 工作時間為 09小時30分
工作時間合計為:43小時 或 52小時
還有4套班,28天一個輪回,實在懶的算了。就以上麵數字為基礎,粗略計算一下。
工作16天,合計工作時間,181小時或202小時。 平均每天11.3小時或12.6小時。以每月平均30天計算,每月需工作小時339小時或378小時。平均每小時收入等於3850/(339或378)=11.35元或10.2元。
以法定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計算,每月171小時工作時間,我的工資是1941或1744元。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監獄人民警察按照法律規定,每周工作40小時,我們的工資應該是1800元左右。並沒有實際外界想象的那麼高,我們每月3000多元的收入基本是依靠我們透支我們健康,與家人團聚的時間,以及休息時間換來的。
向那些所有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的人民警察——敬禮!!!!
推薦閱讀:監獄也能拖欠獄警工資?
遼寧鐵嶺監獄拖欠獄警工資20年,這跟落實“全額保障”獄政改革措施不力有關,也亟須有關部門以依法行政態度,回應獄警訴求。
“討薪難”是個老話題,它跟務工人員沾邊。可遼寧省鐵嶺監獄的獄警們,如今也加入到這一行列。
據報道,遼寧省鐵嶺監獄從1993年到2013年,一直拖欠獄警的部分工資和津補貼。今年6月,鐵嶺監獄發布了工資補發方案,但獄警極為不滿:一是明明欠薪20年,但方案隻解決1993至2003年的十年欠薪;二是之前鐵嶺監獄是省直機關,之後有屬地管理傾向,按之前的計薪方式監獄應補發每位幹警3萬到5萬,現在隻補發3千到5千元,縮水近10倍。

應該說,監獄欠薪不算新問題了,其根子就在監獄財政撥款不到位,獄政改革不徹底。
摘要:雖然早在1994年《監獄法》就規定: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但長期以來,很多監獄的經費都未得到全額保障。這導致基層監獄為
雖然早在1994年《監獄法》就規定:“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但長期以來,很多監獄的經費都未得到全額保障。這導致基層監獄為了“生存”,不得不經營企業搞創收。而監獄作為教育、改造服刑人員的司法機關,又充當市場經營主體,難免存在角色衝突,也易滋生腐敗問題。
所以到2003年時,國務院批轉了司法部《關於監獄體製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啟動“全額保障、監企分開”的監獄體製改革。2012年4月,國務院關於監獄法實施和監獄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提到:2011年財政撥款占監獄經費支出比重達到87.9%。但全額保障不到位,仍導致監獄係統曆史欠債嚴重,像這次曝光的鐵嶺監獄欠薪長達20年的問題,像病灶一樣時時發作,就是個典型注腳,它影響了獄警的士氣,也易誘生腐敗。
在這次欠薪風波中,記者問到:何以本該補發工資三五萬,變成了三五千?鐵嶺監獄工會主席劉潤表示:“遼寧省監獄局對鐵嶺監獄進行差額撥款,40%的工資需要監獄自己解決,監獄效益不好,導致工資發放困難。”這讓人生疑:遼寧有關方麵有沒有按國家規定,對監獄實施全額撥款?鐵嶺監獄是否還在違規經營,否則何以說出“效益不好”的話?去年4月鐵嶺監獄被曝光種種亂象:如監獄自開超市,獄警向犯人高價販白酒並私帶物品,這些與監獄的經費撥付不足有沒有關係?
要知道,公務員的薪酬糾紛並不適用《勞動法》,不具有“可訴性”,不能通過勞動仲裁、司法起訴來解決,隻能在政府體係內部通過申訴來解決。因此要解決該案,需要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及省財政局,拿出對基層警員負責的態度,依法行政,真正落實《監獄法》,保障監獄經費全額撥付,不要逼著監獄重走“經營為生”的歪路。而這20年的經費欠賬,也不能再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