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想先嫁有錢人再找喜歡的
我和她已經分手了,當初是因為我沒房沒車,她媽媽不同意,但是分手她就相親了,之後兩個星期,聯係我去吃飯,往後走就一直藕斷絲連。
她說:她不愛她現在的男朋友,圖的是人家的條件,愛的是我。所以我們一直都這樣糾結,知道我想明白後,今天告訴她,永不和她再做情侶,隻做知己,她當時臉部表情不好,像是要哭,我於心不忍,所以說:“好,那就算了吧。”
我不知道,這樣下去會是什麼結果,我也很傳統,隻要自己曾經碰過的東西,別人再去觸碰,我絕對不會再去碰,那怕她說,她沒讓那個男人碰她,騙我一時,即便以後結婚,我知道了,我也會和她離婚。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那樣愛她、是不是我給她的愛,是溺愛 。
她現在是什麼心態,她說:想等咱們條件好了,她要掙首付,買房子,然後再去追求自己喜歡的,但是我不相信,因為她已經欺騙了我,隻是每每看見她,我心理很複雜難過,我該怎麼辦啊。
格羽回複:
顯然,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女孩子。嫌棄你窮,果斷相親,套了一個條件好一些的男人,但也不願意放棄你,畫著大餅哄著你。
換一個角度想,假如你是他的那個條件好的現任男友,如果知道了女友還和前任有曖昧還聲稱愛的是前任隻愛現任的錢,會作何感想?想必,現任男友的自尊心會大受打擊吧。
一個女人要讓男人和他結婚,那肯定這個男人也是相信她的誠意的。如果這邊說愛的是你,那她對那邊同樣也會是甜言蜜語信誓旦旦。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在兩個男人之間不斷說著謊的女人,最後你無法辨認她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這樣的女孩,也不值得等,或者說也沒必要等,因為她不會回頭。除非你有天賺錢發達了,或者她後來過得很不好被打被虐待。
同時,你也是一個缺乏度量的男人。從你的描述來看,凡是別人碰過的東西自己不會再碰。也就是說你是占有欲很強的一個人。在兩性關係上,你無法做到包容對方的過去。
綜合你們雙方的性格和目標,你們已經分道揚鑣,再無可能。就算複合,也是埋了炸彈,把感情炸的屍骨無存。趁著雙方還保存著美好的回憶,尋找各自的春天吧。
你現在該怎麼辦?不再見她,努力賺錢。雖說女人很現實,但男人立業賺錢,也是體現你的價值的方式。這不是女人要求你該怎麼做,而是你自己要有自己的價值取向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