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跟我離婚,3年後跟我借10萬
我跟妻子是自由戀愛的,當初妻子看中了我的老實憨厚,不顧她父母的反對嫁給了我,為了讓妻子覺得她的選擇是對的,結婚三年來她讓我往西走我絕不敢往東走,工資也全部交她保管,雖然我的工作穩定,收入也不錯,可妻子一直覺得我不求上進,對我越來越不滿意,終於有一天她跟我提出離婚,雖然我很傷心,但我還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
我花了一年的時間來調整自己的狀態,才讓自己的生活慢慢的步入正軌,可妻子跟我離婚後,不久就嫁給了一個創業的男人,我知道她的生活跟我沒有關係了,可是她的行為讓我寒心。就這樣離婚三年來,我們從來沒有聯係過對方,即使我手機依然存著她的微信和電話號碼,可我從來沒有去看過她的動態。
可是,前不久前妻卻發來一條信息,說她有困難,迫於無奈才向我借錢,希望我能借她十萬,我看完隻有冷笑,三年來不曾聯係我,要錢了就知道找我,你也太天真了吧,我直接回了一句,沒錢,不借。
大家認為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