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愛她的人,最後開著蘭博基尼來娶她
今天故事的女主角叫F。F英語專業畢業,從事導遊工作,每年有大半年時間在美國帶團。因為經常出國,所以代購比較方便。也因為老公是軍人,工資不高,主要靠她負責養家養娃。所以才這麼拚命。
生完孩子 一年左右,她離婚了。沒錯,是軍婚。她跟前夫青梅竹馬,從高中就在一起。前夫高中畢業進軍校,她考進西北一所外語學院。畢業後,她放棄大城市工作的機會,輾轉到前夫的部隊所在城市。一個冷的尿撒一半能凍成冰淩的地方。
她到當地一個英語培訓機構工作,上課之餘還得負責招生。上大街上發傳單的那種,冬天一到,手和臉都凍得流膿。經過幾年打拚,她換到北京工作,專職帶北美的團。日子好轉,順理成章領證結婚。
就在她為工作,為家庭努力奮鬥的時候。前夫像采花大盜一樣,劈腿、招妓樣樣沒落下。這樣的人,思想政治課是怎麼過關的?看在孩子的份上,她談過,鬧過都不能改變渣男的本性。離婚,渣男還要分家產。
沒辦法,她找人搜集了渣男出軌的證據。找部隊領導,把渣男和渣男的直接上級都告了。還把渣男的姘婦打的住進醫院。我不想罵人,我隻想說:漂亮!結局渣男淨身出戶,本來他就沒給家裏多少貢獻。轉業到地方監獄做個獄警。也算罪有應得。
她這日子過的驚心動魄,苦了父母和孩子。哪個父母不愛孩子?母親因為她的事都積鬱成疾。離婚沒多久,她的母親病重住院。醫生下了好幾次病危通知書讓她簽字。
孩子才兩歲,沒人管,提前送幼兒園。母親躺在醫院,每天都在花錢。她照顧母親就不能出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