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因為房產證的問題,要跟公公鬧離婚

編輯:東方女性2018-12-28 10:05婚姻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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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和朋友聊天的時候,她說起她家的那些事,說自己的婆婆要跟公公離婚,聽完我很震驚,都過了大半輩子了,怎麼還要離婚呢?

  原來,她的婆婆和公公結婚以來,一直都是財產獨立,賬目透明又清楚,可是今年兩人打算出國旅行,要辦簽證的時候,婆婆發現房產證上沒有自己的名字,所以覺得很憤怒,畢竟自己和眼前人生活了大半輩子,居然本上還沒有自己的名字。

婆婆因為房產證的問題,要跟公公鬧離婚.jpg

  這套房子本是老兩口結婚的時候,單位分發的,因為隻有結婚的夫妻才有,婆婆覺得不管是房子還是裝修自己都出了不少錢和力,怎麼證上隻能有公公一個人的名字呢?頓時覺得和自己過了那麼久的人居然時時刻刻的在提防自己,覺得受到了欺騙。

  所以這才有了這次鬧離婚的事情。可是公公卻覺得這樣沒什麼不合理的,因為房子就是他單位的,自然要寫他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和婆婆結婚多年,婆婆一直都不做家務,根本沒盡到什麼責任。這就引起了婆婆的爭論,明明兩人結婚後,生活的開銷和孩子的開銷都各付一半,自己管著自己的錢,分工明確,況且自己不做家務,是因為自己要照顧孩子,負責孩子的學習,怎麼說沒有給家裏出一點力了?要不是出了房產證這件事,還真不知道對方的真實想法呢?說不定兩人就這樣你不情我不願的生活下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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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說對於公婆這樣的做法真的是不敢苟同,她覺得如果她要和老公用這樣的方式過了,那還不如自己單過,因為合作關係太清楚,看似就沒有什麼感情可言了。

  在我看來,婚姻不應該計較這些付出和回報,如果兩個人在婚姻中都不願意付出,都想著自己的那份利益,那這段感情是不是要散了?兩個人在一起,起碼要有一個人邁出一步,這樣才能關係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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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說婚姻和金錢就是對立的,也不要說在婚姻中隻提情不現實,隻提錢又太現實,把這兩者結合起來共度人生不好嗎?而不是涇渭分明,什麼都要分清,那樣隻是簡單的合作,就少了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