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初衷,往往是因為衝動(2)
我一直認為愛情是不可求的,即便有幸求到了,最終也會掉入婚姻給大家設計的陷阱之中,然後將愛情都給消磨掉,兩人之間僅剩怨懟。
所以,我更願意戀愛,多去和不同的人接觸,多看這沿途的風景,關於婚姻不抱有任何期許。
因為婚姻過於神聖,我深知自己對婚姻的抗拒,它過於神聖,帶著耀眼之光,而我思慮過多,在沒有真正思慮清楚之前,我是不願踏入婚姻的,那對彼此都是不負責的。可當我見證過一段段婚姻後才發現,我這麼想似乎也不怎麼對。
多數人的結婚都帶有衝動性,可能是某一瞬間,對方做出了什麼行為舉動,讓你覺得如果和這個人結婚,生活應該會多姿多彩,富有生趣,自己一定會很幸福吧!
就像舍友再告知我她要結婚的事情後,就在社交圈中發了一段話,她說:沒錯,我這個恐婚族就要結婚了,我結婚的理由沒那麼“純粹”,反而是我太有占有欲了。我想占有這個男人的全部,我希望每天醒來,都能第一個看見他的臉;我希望每天吃完飯,都能和他一起出門上班;更希望晚上的時候,能和他一起做飯,散步消食。我想在春季的時候,和他去戶外踏青;冬季的時候,和他去東北看雪;夏季的時候,和他去避暑度假;秋季的時候,和他去登高遠望......
如若婚姻僅是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現狀,或是摻雜其他東西,那麼帶有利益化的婚姻,或許難以重拾幸福。反之,因為愛而結合,因為那個男生待你非常好,為你付諸全部,而你恰好對他也十分歡喜,那麼為何還要如此猶豫,不願接受對方?
婚姻不如你所想的那般美好,但也不會那麼糟糕。